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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劳动法学潮起潮落;
热心劳动法律风吹浪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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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业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律师
董保华工作室 劳动法培训师
华东政法学院 劳动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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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7-29 18:53  
曲乐恒工伤案之“袖里乾坤”
2009-7-28 00:56  撰文周开畅 
  
  案情回放曲乐恒工伤案的前世今生据报道,2009年6月18日,辽足俱乐部状告第一被告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二被告曲乐恒一案二审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近日,法院作出判决:维持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曲乐恒为工伤的决定,这意味辽足再一次败诉。
  对此,辽足方面认为,根据相关条款,曲乐恒当年外出并不属于上下班,因此不能算作工伤;与此同时,辽足还咬定,曲乐恒当年外出途中违反了俱乐部饮酒规定。
  曲乐恒工伤案还要追溯到2001年那一场车祸。曲乐恒在归队途中,因队友醉酒驾车,遭受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从此不得不挥别钟爱的绿茵球场。曲乐恒和队友打起一场旷日持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并最终获得了234万元的民事赔偿。同时,他也了解到,自己的事故性质可以认定为工伤,于是,曲乐恒开始讨回工伤待遇的艰难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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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6-18 21:31  
特殊工时:想说爱你不容易
2009-6-16 02:00  撰文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开畅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透露,在苏州工业园区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已会同商务部制定了《关于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国务院确定的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我们国家的工时制度所谓的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也是其他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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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6-05 22:32  
“见习协议”里到底有多少“雾水”?
    2009.05.12      B05版:专家坐堂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应届毕业生辛辛苦苦实习了4个月,等来的不是 “劳动合同”却是 “见习协议”。那么在就业压力激增的今天, “见习协议”是否可以取代 “劳动合同”呢?
    专家肯定地回答: “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总是会签署各种‘新型’协议,但法律已经铁板钉钉,这两方之间的协议不能和国家的强制性法律相抵触。”
【困惑】
一纸“见习协议”该不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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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5-27 15:56  
上下班途中事故是工伤吗?
 撰文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开畅   2009-5-26      
  事件回放5月18日,经过26个小时的紧急抢救,湖南株洲市红旗路待拆除高架桥部分桥体垮塌事故现场清理工作基本结束。据了解,红旗路高架桥是1座正计划拆除的高架桥,桥面已经停止使用,但桥下的公路正常通行。据通报,17日下午五时许,湖南株洲市区红旗路高架桥发生坍塌事故。事故现场被压和被砸车辆共22台,坍塌事故共造成九人死亡,24台车辆受损,16人受伤。
  事件评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层出不穷,哪些事故应当认定工伤呢?例如: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不慎自己摔伤?上下班途中被电瓶车撞伤?上下班途中顺便改道接送孩子过程中发生机动车人身伤害?违反交通规则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星期天加班,乘计程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等等。
  要想回答上述问题,我们必须弄清楚以下认定工伤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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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5-19 11:33  
退休:是权利,还是义务?
撰文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开畅   2009-5-19   
 
  在国家正紧锣密鼓地制订《社会保险法》之际,目前社会上有关退休年龄的争论又此起彼伏。近日,上海市相关会议上传来消息,今年下半年上海将专门研究柔性延长退休年龄等问题。那么,我国退休年龄制度该何去何从呢?
  现行退休制度的法律问题中国现行退休制度确定于建国初期,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不久前,有政协委员提案中罗列出现行制度五大问题:一是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导致高退休人口赡养率,社会无法承受如此重的养老负担。
  二是人们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普遍延长,推迟了就业起始年龄。假如退休年龄不相应延长,劳动力的就业年限(即人力资本投资回报期)就将缩短,导致人力资本的浪费。
  三是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的背景下,退休年龄没有随之延长。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则尤其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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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5-18 13:36  
员工的工龄能被“清零”吗?   
2009-5-5      撰文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开畅
 
  继华为“辞职门”后,一起颇为类似的案件———中石油“工龄门”近日被媒体曝光,并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不久前,中石油福建分公司下发了一纸通知。通知规定,“对市场化用工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因是“自2009年1月1日起,中国石油华南销售分公司管理的福建销售分公司上划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由于用工单位主体发生变化,所以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该通知要求这3000多名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签订“补充协议”:一份申请书和一份承诺书。其中“申请书”要求员工自愿申请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承诺书”则要求申明放弃2008年底之前的工龄,并承诺工作满十年后,不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国石油福建分公司的许多员工表示反对,并申请了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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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3-31 23:17  
最低工资标准应暂缓调整
撰文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开畅   2009-3-31   
 
  编者按:每年的第一季度都是各地酝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时间,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委员提出“取消最低工资”、“调低最低工资”。这些言论一出,舆论哗然,立即引发各界的广泛讨论。网络调查表明,有六成接受调查的网民认为应该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这样才能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而反对方则表示,在金融危机下,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会导致企业倒闭,员工失业。那么,“取消最低工资论”是否可取?“调低最低工资论”是否可行呢?
  1、事关生存权,断不可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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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3-17 11:48  
“缩短工时”能解决就业难吗?
 撰文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开畅   2009-3-17   
 
  编者按: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提议———在全国实行每周四天半的工作制,即每周工作时间36小时。更有甚者,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实行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
  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缩短工时的提案引起各界热议,有追捧者,也有批判者。根据新浪网调查显示,参与投票的5万余人中,超过7成的网友赞同实施6小时工作制。似乎缩短工作时间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缩短工时支持者罗列的理由主要有四点:其一,与国际接轨;其二,改善就业状况;其三,有益身心健康;其四,提高工作效率。
  1、 提案无异“画饼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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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3-03 19:35  
社保法草案受网民热议,操作性成关注焦点
 2009.02.04      A02版:重点·声音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见习记者 管文飞 丁孙莹 谢东旭 实习生 金 玮 曹亚立
    “社保法出台之后,我的生活会有什么改变?”来上海工作了7年多的广西小伙子张星从2008年年底开始,便一直关注着这部草案的内容与修改。对于他来说,这部法律如果出台,对他的生活影响巨大。尤其在目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环境下,他期盼自己能从中获得有效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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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3-03 19:05  
企业裁员与行政监督
撰文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开畅   2009-3-3  
  编者按:进入2009年后,众多企业从酝酿裁员开始转向实施裁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时,不但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而且还必须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这样才可以裁减人员。根据法律的规定,显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是企业规模性裁员的必经程序。于是,很多读者都关心这样的问题,这个裁员报告是否必须经政府同意?裁员报告该向哪个级别的行政机关提交?该裁员报告应该提交哪些材料?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等等。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用人单位依法实施裁减人员报告的通知》(沪人社关发(2009)3号),对规模的裁员做了详细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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